鄂州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

导语 鄂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鄂州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对象: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 国有企业、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常 驻本市代表机构;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外籍员工);

  (3)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 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

  (2)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附职工个人身份证号;

  办理流程:

  新单位设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单位设立批 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新录用员工: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 十日内到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对在原调出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需同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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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 起三十日内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中心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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